国家药监局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2022年第60号)


发布日期:2022-12-24 阅读次数:2929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等5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下同)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19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60号通告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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