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报药品批发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1-02-08 阅读次数:234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要:


本报内蒙古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下半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2020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规范基层药品监管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共检查药品批发、连锁(总部)企业381家次。其中,飞行检查6家次、日常监督检查360家次、随机检查15家次。

通报显示,在2020年下半年检查中,共发现五方面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不到位;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不完善;个别企业未按照冷库、冷藏车和保温箱验证报告的结论及时修订相应的操作规程文件;个别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职责不清,未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收货、验收、储存、运输、销售等安全状况及时调整完善管理措施;个别企业岗位制度、职责不规范,存在发现假劣药品报告程序不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和风险隐患,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已责令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对4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对2家涉嫌违法企业开展立案调查。(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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