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场监管部门打好医药用品保供稳价“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2-12-26 阅读次数:2942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吉林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打好保供稳价“组合拳”,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保药”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和“一对一”监管手段,采用“化整为零”“重心下移”“上下联动”等监管方式,对全市药械经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经营状态,严厉打击药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核查药械价格违法线索451条,立案27件。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5174人次,巡查检查农贸商超2365户次、药店3573户次,送达提醒告诫书445份。以“零容忍”态度,从重从严查处吉林市同振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龙潭区吉华大药房利用捆绑销售手段哄抬连花清瘟药品价格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检查各药店连花清瘟颗粒、蒲地蓝消炎片等药品及医用口罩、酒精、测温枪等防疫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强制搭售、办理会员卡方可购买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四平市各大连锁药房发放《关于涉及防控新冠肺炎相关药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以示警示。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767人次,检查商家门店804家。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每日监测数据,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进行跟踪监管,做到早预测、早预警,确保疫情防控市场价格和社会稳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70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647家次,帮助指导规范价格行为。线上线下共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800余份,确保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可控。第一时间处理12345市长热线转办和全国12315平台的价格投诉举报案件20件。
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涉疫物资暨“两节”期间价格监管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地积极主动开展防疫物资、医疗药品价格监管工作。目前通化市除对乙酰氨基酚、连花清瘟、抗原检测试剂、N95口罩比较短缺外,其他感冒、止咳类药品供应平稳。另外,积极指导药品零售门店合理安排员工时间,避免工作人员因生病导致无法正常经营。
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督察指导+科普宣传+网络直播”方式夯实涉疫类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及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等药品药械采购、销售、储存、价格情况。全市共发放提醒告诫书100余份,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50家次、医疗机构(含疾控、核酸检测点)110家次,消除风险隐患12项。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企业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对出现发烧感冒症状人员给予积极用药指导,特别是在出现药物短缺时,指导其购买替代药物,并作好解释说明。保持常态化市场巡查,重点对防疫物资和药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台次,立案1起,正在调查中。通过12315平台共接到群众涉及药品投诉举报85件,已办结22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科学确定监测点位累计达193户,每日统计分析本辖区药店防疫用品类、感冒类、退热类、止咳类、检测类、抗病毒类、抗生素类7大类15个品种的平均价格、涨跌幅度和存量情况。实地走访调研、详细询问企业药品采购销售情况,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进销货价格,着力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截至目前,全州共检查药店281户次,未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快速处置投诉举报线索4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专人每日进行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各药店连花清瘟颗粒、藿香正气丸、双黄连口服液、医用口罩等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及供应库存情况。在电视台发布价格监测公告,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50余份,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购药需求。共检查药店38家次,未发现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商品等违法行为。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2个工作群,向全市经营主体发布了省厅《关于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秩序稳定的通告》、全省查处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等,进行及时高效地宣传教育、提醒告诫。在此基础上加大检查巡查力度,检查药店和医疗器械经销店150多个,重点检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现场提醒告诫45次,规范明码标价20次,调处价格投诉举报2个,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叶阳欢)
(责任编辑:常靖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