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调研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生产经营情况


发布日期:2022-12-22 阅读次数:3089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带队调研药品流通企业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生产经营情况,指导企业做好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质量监管。


  调研组先对自治区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调研,深入生产车间和库房,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生产主要药品的产能、产量,以及市场销售和供应情况。随后走访了3家药品经营企业的仓储物流中心和多家零售药店,详细了解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情况。


  调研组要求,自治区药监局相关处室要对药品生产企业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药材紧缺等企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尽最大力量保障药品生产供应;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分析研判重点品种质量风险、排查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采购、储备、销售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做到账目清晰、储存规范、经营合规,为医疗机构和群众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药品;认真分析当前药品市场需求变化的特殊性,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采购、储存、配送、销售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确保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切实满足医疗机构和群众的用药需求。(殷芝)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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