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积极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协同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2-11-18 阅读次数:2564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为巩固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成果,天津市药监局第四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第四监管办)以单体零售药店、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医疗美容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单位,组织开展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的协同检查工作。


第四监管办(2022-11-18)

图为第四监管办开展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的协同检查工作现场。


  结合实际,优化检查方案。按照市药监局对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开展协同检查的工作方案,科学优化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协调区市场监管局,确保各项工作不漏项、不缺位。


  明确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以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贵细中药饮片等药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衔接,促进协同监管。目前已组织和平区、河西区、红桥区和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协同检查,通过本次检查,强化了与各区市场监管局的联动协作,同时将持续瞄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定期通报检查信息,为守护药品安全形成检查合力。(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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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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