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出台《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22-11-18 阅读次数:1930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指导意见(试行)》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设施与设备、信息管理系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专营性药品批发企业要求、附则等内容,共7章26条。一方面通过细化药品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突出药品现代物流标准条件,引导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鼓励企业达到药品现代物流条件。另一方面,针对我省新开办专营中药饮片、生物制品批发企业,制订专营条件要求,允许其逐步配备与药品现代物流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符合当前我省建设中医药强省和推动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需要。


  据悉,《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的出台,是安徽省药监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大力推进“双招双引”、坚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策举措,旨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构建高效专业的药品现代物流体系,促进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现代化、多元化转型,加快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发展,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药品流通格局,提高药品供应与配送效率。(杨成松 郭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网站地图

2020-2030 健康产业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0034049号-1


北京网警网络110| 网络社会征信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信息举报中心|北京公网安备 3101040200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