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局执法监察局出台系列措施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22-08-26 阅读次数:10924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执法监察局印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执法办案“十个不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执法办案纪律监督规定》《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强化作风建设“十项措施”》,深入贯彻山东省药监局党组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部署安排,全面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执法办案“十个不准”》依据《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五条禁令》及其实施细则制定,对执法人员廉洁从政及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如规定不准玩忽职守,不准推诿扯皮,不准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或利用职权干扰影响公正办案,不准酒后执法等。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执法办案纪律监督规定》对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方式予以明确。该文件要求,执法活动开展前,由执法办案活动牵头人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强调执法纪律,强化廉政意识。在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须携带执法纪律监督卡并交由行政相对人,由其在执法活动结束后填写并寄回执法监察局。执法工作完成后,由纪律监督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电话或现场随机抽查回访,及时了解掌握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遵守执法纪律情况,并做好抽查回访记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局强化作风建设“十项措施”》着眼于“强作风、提效能、树形象”,围绕政治建设、思想教育和监督自律等多个维度作出十个方面规定。该文件在首条明确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初心使命,心怀人民群众,践行群众路线;从工作作风、工作标准、工作效率等方面指出应大力提倡的和坚决反对的作风要求。此外,该文件还要求强化廉政教育、严格家风家教,从思想层面全面做好风险防范。
山东省药监局执法监察局坚持用制度管人,按流程管事,以“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对现有的20项党建工作制度、30项内部管理制度和48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修订,由此出台系列措施,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这一系列规定、措施的出台,为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锻造执法铁军,确保药品安全和队伍安全“两个安全”提供了作风保障。(齐桂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