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抓实抓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2-08-25 阅读次数:11052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摘要: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年初以来,吉林省药监局全面精准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克服疫情影响,创新整治方式,坚持地毯式排查风险隐患与靶向性打击突出问题“点面”结合,突出严厉惩治违法犯罪与推进行业治理“打建”统一,强化线下整治和线上治理“双线”一致,通过整治“规范一批、整改一批、提升一批”,全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后,吉林省药监局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印发《全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成立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5个专门工作组,全品种全环节推进整治。充分发挥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海关、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积极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吉林省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省药安委出台《吉林省药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向省政府申请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今年三月初,吉林疫情暴发,吉林省药监局及时印发通知部署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省药监局辽源检查分局、白城检查分局等分别采取线上及线下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与分局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视频方式对企业生产情况、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进行全流程监督,确保整治工作不断档。7月中旬,省药监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以“锦囊式”随机确定被检查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110户“两品一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查暗访,发现25类风险问题,督促完成整改。
按照风险等级,吉林省药监局精准施策、分类处理,有序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确定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对高风险品种全覆盖检查,督促中药生产企业加强全程质量控制,做好2户新冠疫苗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对57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针对药品流通企业,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实行网格化监管,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通报典型问题,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000余户次、医疗机构300余户次、疾控和接种单位3轮次,关停整顿药店1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全省药店累计上报“一退两抗”药品购买人员信息289万多条。针对医疗器械企业,开展多轮整治,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共计3623家,出动执法人员2530余人次,抽取医用防护服55批1925套、医用防护口罩102批12240只、医用外科口罩124批124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11批1100只,其中检出不合格产品6批次。针对化妆品企业,实行多维度监管,将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充分利用“化妆品监管APP”、电子监管台账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网格化、包片管理的方式监管,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7户、经营单位111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对3户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
聚焦群众关注问题,吉林省药监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出台《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贯通纵向省市县衔接,多次召开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共同协商办案;编印《药品稽查执法实用手册》,为执法人员办案提供依据。深挖投诉举报线索,每月统计“两品一械”举报受理情况,剖析典型案例,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线索;坚持把药品抽检作为发现违法案件重要渠道,将抽检结果与检查、监测、稽查执法等工作有机衔接。加大对国抽、省抽不合格药品企业日常检查频次,特别是针对新冠病毒疫苗委托生产企业,协同市场、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全流程、全环节监管机制,坚决守住疫苗安全底线。继续强化与省公安厅的执法协作,开辟应急通道检验涉案物品26批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件,出具假药认定意见26份;发挥与省检察院执法协作工作办公室的作用,对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与各地市场监管局建立密切工作联系,互批发连锁及零售案件信息,对跨环节的实行联合办案。
截至8月17日,吉林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查办“两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560件,货值金额3585.0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移送案件线索1件,移送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达到2926.16万元,严厉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两品一械”良好的市场秩序,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叶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