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1-11-22 阅读次数:10929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本报安徽讯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拟通过考核压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管理责任,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考核办法》共12条,重点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将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作为对各市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工作通过督查检查、满意度测评、年终书面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药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药品安全状况两个方面,对落实药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能力建设、保障水平等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程序分为制定考核方案及细则、督查检查、满意度测评、报送书面考核材料、年终书面考核、综合评分和结果评定七个步骤。为避免岁末年初集中到基层开展检查督导工作给基层监管部门造成负担,《考核办法》要求督查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年的8月至10月。
《考核办法》强调,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及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市和在药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连续三年排名在全省后三名的市人民政府,由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提醒谈话。(陈俊杰 杨成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