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全面升级药店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1-10-27 阅读次数:11123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 10月1日至今,北京市药店共登记、上报“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购药信息79万余条,监测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人员3000余人次。10月24日,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进一步升级药店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药店前沿“哨点”作用。
据介绍,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北京市药监局多向发力全面升级防控措施,要求零售药店停止向有发热症状的人员销售“四类药品”,并引导有发热症状的人员至发热门诊就医。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全市药店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做好销售实名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可追溯,并及时向区政府指定的疫情防控部门上报。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社区防控等部门协作配合,确保购药信息登记、上报、回访实现闭环管理。
北京市药监局印发了“四类药品”参考目录,要求全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
此外,北京市药监部门还加大督导检查和稽查执法力度,对违规药店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据了解,截至10月24日,北京市昌平区有两家药店因存在药品购销记录信息不完整,造成严重社会后果,情节严重,拟被处以吊证处罚;还有26家药店因“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不全、未及时上传“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感冒退热类购药实名登记平台V3.0”,被给予查封、停业整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