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对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实施告知承诺备案
发布日期:2021-09-27 阅读次数:11302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本报云南讯 近日,云南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决定对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工作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实物备案改为告知承诺备案。
《公告》指出,中标企业要严格遵守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投标企业中标后应携带备案资料到云南省药监部门进行报备,提交材料包括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或中标挂网通知、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承诺书》。
据了解,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药监局立足新形势发展要求,对当前基药中标品种样品备案工作机制效果与承诺备案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在综合评价监管效果的基础上,对实施承诺备案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医保局的建议意见,将原来的实物备案改为告知承诺备案。该备案方式的调整,既能够提高基药管理工作效率,又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是云南省药监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郭婷 李江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