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第二年度采购量


发布日期:2021-09-13 阅读次数:10413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日前,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公布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第二个采购年度约定采购量。此次采购周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除到期的头孢氨苄胶囊外,其余第二批国家集采的31个中选药品进入第二个采购年度,仍由原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继续供应。

本次集采包含了异烟肼片、阿卡波糖片、阿莫西林胶囊、坎地沙坦酯片、辛伐他汀片等30个固体制剂和一个注射剂产品注射用紫杉醇。

通知明确,此次约定采购基数由医疗机构参考上一个采购年度约定采购基数和实际采购量自主申报。在此基础上,乘以约定采购比例,形成约定采购量。其中,为促进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对第二个采购年度约定采购基数显著低于上一个采购年度约定采购基数的中选药品,适当提高约定采购比例。对第二个采购年度内药品实际需求量超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部分,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中选药品,中选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继续落实好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考核、结余留用等配套政策措施,保障中选药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冯玉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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