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要求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03 阅读次数:782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本报宁夏讯 (记者胡芳) 7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事权,及时做好涉嫌违法行为证据的固定和案件查办,强化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加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严格落实“处罚到人”的规定,做好重大案件的风险防控,并强化案件查办的配套保障。

根据通知,全区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事权划分相关规定和风险分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全区“两品一械”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等级目录制管理,依事权将本辖区所有监管对象纳入监管目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做好检查和稽查的衔接。对常规检查、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审核查验、抽样检验、投诉举报调查等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两品一械”的案件线索,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收集和固定证据并制作笔录。同时,实行“黑窝点”首办负责制,对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两品一械”,以及未经许可(备案)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两品一械”行为,谁发现、谁办理。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处置,涉嫌犯罪的,按规定要求和时限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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