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治理十年回顾和未来展望
发布日期:2021-08-17 阅读次数:10875 来源:中国医药报
摘要:
治理工作蹄疾步稳
2010年—2020年,分别以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起始标志,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十年间,我国食品安全理论得到极大发展、丰富,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形成普遍共识,监管体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先进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更加科学高效,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培养出一批食品安全工作排头兵,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发展持续向好
展望未来,食品安全治理内涵将从质量安全为主阶段逐步过渡到营养安全为主阶段,食品安全风险将逐步转向自然发生风险为主,食品安全治理重心将更加突出“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逐步过渡到现代化阶段,社会共治格局下社会力量将成为主导。
□ 曹庆臻
2010年2月,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食品安全实施系统性治理。经过十年治理,我国食品安全状况稳步向好,并通过建章立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了食品安全治理进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十年治理历程
第一阶段(2010年—2013年)
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始,形成以食品安全办统筹协调下各部门高效协同治理的体制。以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势头为治理重点,一举消除了三聚氰胺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其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等重要文件,妥善处理了地沟油、镉大米等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阶段(2013年—2018年)
以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始,从体制上基本结束了食品安全九龙治水的局面,基本形成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以优化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综合施策、引导社会共治为重点,从治标为主向治本为主转变,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其间,修订《食品安全法》,启动了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即“双安双创”),试点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治理之路。
第三阶段(2018年—2020年)
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为始,食品安全体制步入大市场、大监管阶段。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重点,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起步迈向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间,再次修正《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十年治理成效
食品安全理论得到极大发展、丰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食品安全作出了“四个最严”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新论断和新要求:一是明确了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认识,即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二是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即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三是提出了对食品安全的基本判断,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四是提供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方法,即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实行“四个最严”。五是揭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规律,即保障食品安全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对食品安全治理理论进行了极大丰富,为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形成普遍社会共识
十年间,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公众极大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公共卫生问题和政治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监管体制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食品安全治理从卫生监管阶段步入大安全监管阶段后,十年中,通过从实体单设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探索强力综合协调下的部门共治,到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环节监管实质整合,再到纳入统一的大市场管理格局,逐步构建起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构建起先进完备的法规标准体系
十年间,《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一次修订、一次修正,以《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全面清理整合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相适应的、最严谨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监管更加科学高效
在监管重心上,从保障产品“有没有”向保障产品“好不好”转变;在监管理念上,从“保姆式”监管向“自律式”监管转变;在监管模式上,从“事后检验为主”向“全过程检查为主”转变;在监管手段上,从“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在监管处罚上,从“处罚企业”向“处罚到人”转变。特别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起步,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一系列转变使监管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高位。欧盟对我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通报比例逐年下降。三聚氰胺、地沟油、高毒农药滥用、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我国在全球食品安全指数排名中位居上游,高于GDP排名。消费信心重振,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培养出一批食品安全工作排头兵
深入开展“双安双创”行动,实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工程,探索创新出智慧监管、“三小”提质增效、明厨亮灶、行刑衔接、食品安全责任险、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培养出的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为全国食品安全工作排头兵。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舆论、公众参与监督逐步深化,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实施有奖举报、推进信用监管、探索食品安全责任险,社会共治路径更加通畅。
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产业迅速从三聚氰胺等食品安全事件的不良影响中恢复,继续实现高速增长的同时,逐步从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双提升转变。经济规模占国民经济约六分之一,粮食生产连年丰收,新兴业态不断涌现。
未来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国民素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以及新科技广泛应用,食品安全风险特征、治理内涵和重点也将发生一系列趋势性变化。
一是食品安全治理内涵将从质量安全为主阶段逐步过渡到营养安全为主阶段。社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将持续淡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期望将更多地体现在营养安全需求方面,健康中国建设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将从食品安全逐步向营养安全迈进。能量、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合理摄入将逐步成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食品正面标识等提示性、警示性标识规范要求将逐步出台。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耕地污染、农业投入品滥用、粮食储存污染等食品安全源头问题将逐步得到较好解决。
二是食品安全风险将逐步转向自然发生风险为主。食品安全新旧风险交织,仍将长期存在,但人为恶意风险将大幅减少,自然携带或自然污染将成为主要风险来源,化学污染风险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新冠病毒污染冷链食品提示传统生物污染风险出现新特点,带来新考验,仍需长期高度重视。食品相关冷链物流建设和监管将逐步加强。
三是食品安全治理重心将更加突出“最后一公里”。食品安全信息相对不对称的农村地区和农村人群将逐步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随着智慧监管不断推广,特别是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普及,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问题将得到解决。
四是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逐步过渡到现代化阶段。食品安全法规与国际高度协同,食品安全标准逐步与国际法典相一致,某些方面将引领国际。以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开展的体系检查将逐步替代抽检,成为主要监管手段。科学权威的监管体系高效运转,监管队伍逐步实现专业化,监管手段逐步实现信息化,监管水平达到国际化,监管结果得到国际认可。同时,随着食品“特殊阶段需特殊治理”的产品属性逐渐减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也将面临新的调整。
五是社会共治格局下社会力量将成为主导。食品安全治理中,消费者将有更多渠道更便捷地参与治理。产业实现升级发展,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将带来业态不断创新升级,同时带动管理更加精细化。社会第三方监管力量将不断发展壮大,将从第三方检验逐步扩展到第三方合规检查,政府购买和企业购买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将逐步扩大。政府监管将主要从主导变为引导,社会力量将成为治理的中坚力量。
展望“十四五”。随着食品安全战略深入实施,特别是“十大攻坚行动”的开展,前期食品安全成果将得到持续巩固,食品安全状况将持续稳定向好,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治理能力将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展望2035。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将吃得更健康、吃得更放心。
(作者单位:中国言实出版社)